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简报(2023年第1期)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简报
2023年第1期
河北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中心 2023年3月30日
摘要:本期简报收集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共监测到106条风险信息,主要来源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澎湃新闻、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市场监管总局风险监测中心等。产品风险信息主要涉及儿童用品、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家用电器及电器元件、文教体育用品、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日用杂品、食品相关产品、日用化学制品及卫生用品等。
(一)儿童用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玩具 | 儿童座圈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化学危害、人身危害 | 未直接标示“在浅水中使用”的警告标识,不符合标准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玩具安全警告标识的要求。缺少“在浅水中使用”的重要提醒,可能导致儿童误用,存在安全风险。增塑剂项目不符合《玩具安全 第一部分:基本规范》中的限量要求。增塑剂超标可能对儿童的健康造成伤害。 |
儿童造型泳圈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人身危害 | 产品上缺少“在浅水中使用”的警告标识,不符合标准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玩具安全警告标识的要求。缺少“在浅水中使用”的重要提醒,可能导致儿童误用,存在安全风险。 | |
游泳圈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窒息 | 产品包装用的塑料袋不符合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的用于包装或玩具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的要求。存在覆盖儿童口鼻引发窒息的风险。 | |
钓鱼游戏 (宜家)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窒息、噎塞等人身危害 | 木制件上的铆钉可能松动脱落。松脱的铆钉如果被误吞,有造成呼吸困难的潜在风险。 | |
宠物书包玩具、口袋数独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窒息等人身危害 | 由于玩具存在小零件,但缺失小零件警示说明,可能未能引起家长足够注意而监护不到位,存在儿童误食小零件窒息的危险。 | |
亲子拼图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噎塞、窒息等人身危害 | 贴纸不符合GB 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小零件测试时均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的要求。贴纸存在幼童误吞食的安全隐患,可能对幼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 |
玩具车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夹伤、窒息等人身危害 | 1.玩具的刚性材料上存在圆孔,且圆孔的规格尺寸不符合标准GB 6675.2-2014要求,儿童手指伸入玩具刚性材料上圆孔后,引起儿童手指充血、肿大、甚至坏死的危险;2.在不破坏玩具或不借助工具时,就能轻易打开电池室取出电池,电池脱出后,存在被儿童吞食或吸入鼻腔的可能,造成腐蚀食道、鼻腔,甚至窒息危险。 | |
模型玩具、水枪玩具、遥控玩具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刺伤、划伤等人身危害 | 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下,玩具存在可触及的危险锐利边缘,可能刺伤儿童身体部位造成损伤。 | |
工程车玩具、互动益智玩具、桌面游戏玩具、考古玩具、纸制拼图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窒息 | 由于用于包装的塑料袋厚度过薄,且未能按照标准GB 6675.2-2014要求进行打孔,一旦覆盖在儿童脸部,容易吸附住口鼻位置,可能导致窒息危险。 | |
娃娃玩具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化学危害、窒息等人身危害 | 1.用于玩具中的塑料袋的厚度过薄,且未能按照GB 6675.2-2014标准要求进行打孔,一旦覆盖在儿童脸部,容易吸附住口鼻位置,可能导致窒息危险;2.玩具中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超过GB 6675.1-2014标准要求,影响儿童体内荷尔蒙分泌,引发激素失调,有可能导致儿童性早熟,对生殖系统造成影响。 | |
拼装玩具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人身危害 | 由于玩具的刚性材料上存在圆孔,且圆孔的规格尺寸不符合标准GB 6675.2-2014要求,儿童手指伸入玩具刚性材料上圆孔后可能引起手指充血、肿大、甚至坏死的危险。 | |
电动玩具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勒伤、窒息 | 由于玩具上的绳索或弹性绳,在拉直后,其长度大于220mm,且连接有可能使其缠绕形成活套或固定环的附件,绳索一旦被缠绕,可能会对儿童产生窒息死亡等伤害。 | |
儿童服装鞋帽及饰品 |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化学危害、人身危害 | 纤维含量、绳带要求、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湿摩擦色牢度、pH值、断针类残留物、耐唾液色牢度。 |
童车 | 童车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化学危害、人身危害 | 动态耐久性测试、突出部件、链罩、增塑剂、危险夹缝。 |
儿童推车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摔伤、扎伤、窒息等人身危害 | 束缚系统的强度;动态耐久性测试;危险夹缝;小零件。 | |
儿童自行车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摔伤、夹伤等人身危害 | 1、把横管的把套不符合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中的把横管两端把套能承受70N拉脱力的要求,骑行过程中若自行车把套被拉脱,儿童可能摔倒受伤;2、链罩不符合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中的儿童自行车的鞍座最大高度小于560mm应装有全链罩的要求,易导致儿童肢体夹入车链受伤。 | |
儿童家居 | 儿童牙刷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噎塞、窒息等人身危害 | 儿童牙刷螺纹可拆卸设计会在拆卸后产生小零件,婴幼儿在使用过程中有误吞窒息的风险。 |
畅吸成长小金瓶(儿童水杯)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窒息等人身危害 | 未标注适用年龄的标签,非适用年龄(6个月以下)的婴儿在使用吸管时,可能产生吞咽窒息的风险;未对含有重力球的产品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可能造成儿童误吞的风险。 | |
婴幼儿睡袋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噎塞、窒息等人身危害 | 附件抗拉强力、纤维含量(夹层)、耐湿摩擦色 牢度(面料)。 | |
儿童泡沫地垫 | 中国消费网 | 化学危害 | 1.甲酰胺可以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黏膜吸收进入体内,损伤血液和神经系统。2.遇到高温就会释放出氨气,人体如果吸入大量氨气则会出现流泪、声音嘶哑、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 |
实木婴儿床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扭伤、窒息等人身危害 | 产品组装后部分孔径过大过深,存在扭伤婴幼儿手指的安全隐患;另床头上端突出物易挂住婴幼儿挂饰及衣物,存在造成窒息的安全隐患。 | |
实木婴儿床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翻倒、卡伤、摔落、窒息等等人身危害 | 因未标注“床垫所允许的最大高度或厚度”标识,使用说明书缺失多项安全说明、警告等标识,导致使用中可能存在婴幼儿翻倒、卡伤、摔落、窒息等安全隐患。 | |
多功能成长型婴儿床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跌伤、窒息等人身危害 | 床头上端突出物易挂住婴幼儿挂饰及衣物,存在造成窒息的安全隐患;护栏高度不到300mm,存在婴幼儿翻倒、摔落的安全隐患;使用说明书不详细,可能导致消费者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出现操作错误导致受伤的安全隐患。 |
(二)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针织服装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人身危害 | 纤维含量、面料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pH值。 | |
家居服 |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身危害 | pH值。 | |
休闲裤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化学危害 | 由于产品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低,导致染色颜料易从服装剥离,通过汗液从服装转移到人体皮肤上,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 |
羽绒服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学危害 | 羽绒填充物烷基酚和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 |
袜子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学危害 | 甲醛含量、pH值。 | |
床上用织物制品 | 蚕丝被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身危害 | pH值。 |
被套 |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身危害 | pH值。 | |
鞋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学危害、人身危害 | 甲醛含量、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耐摩擦色牢度、底墙与帮面剥离强度、耐折性能、勾心长度 |
(三)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家具 | 浴室柜 |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 砸伤等人身危害 | 悬挂式(架)极限强度。 |
人造板 | 木制柜柜板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化学危害 | 多层板甲醛释放量偏高,存在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 |
水性醇酸磁漆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化学危害 | 由于制造原因导致VOC含量和VOCs含量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隐患;红峰漆牌产品的重金属含量(铅)不符合GB 30981-2020标准要求。 |
(四)家用电器及电器元件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厨房电器具 | 电炖锅 |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 | 触电 |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
多功能电煮锅 | 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 | 触电 | 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 | |
智能电热茶盘壶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起火 | 由于器具底部结构有尖点和锐边,电源软线在收纳或者释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破损,引起电击危险。 | |
多功能加热破壁机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 | 产品存在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引起电击的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 |
电热水壶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起火 | 由于产品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引起触电和起火的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 |
高升复底电热水壶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起火 | 由于产品存在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引起触电和起火的危险。 | |
电磁炉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起火 | 由于产品存在接地措施、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引起触电或起火的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 |
电力器具专用配件 | 延长线插座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 | 防触电保护门未起到应有作用,在极端情况下存在触电的风险。 |
电源适配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触电 |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 |
开关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 |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者可能有触电危险。 | |
红黑电源滤波隔离插座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火灾 | 端子和端头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分离,存在触电风险;未标注软缆的类型,如错误选用电源软线可能引起产品过度集热,严重的会引发着火危险。 | |
电热电力器具及类似产品 | 液体加热器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触电 | 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接地措施、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
箱式取暖器、电火桶、取暖器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起火 | 产品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23-2007标准要求,消费者在使用时可能存在起火燃烧等安全风险。 | |
调温型电热毯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烫伤、火灾 | 电源连接线与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存在过热起火引发消费者使用时烫伤的安全隐患。 | |
鞋子烘干器 | 澎湃新闻 | 触电、火灾 | 耐热和耐燃项不达标,可能会引起产品过热而导致材料变形或起火;带电部件与易触及的表面之间距离不够而不符合标准要求,会引起触电等风险;结构设计不合理,如存在旋钮固定不牢固、器具只有1个阻抗元件等结构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情况,会引起触电等风险。 | |
LED台灯 |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触电 | 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 | |
LED落地灯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起火 | 产品存在外部接线与内部接线、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项目不符合GB 7000.1-2015、GB 7000.204-2008标准要求,可能引起触电和起火的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 |
LED筒灯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 | 因其防触电保护项目不符合GB 7000.1-2015和GB 7000.202-2008要求,消费者自行拆卸灯具时可能会碰触到带电部件,存在触电的安全隐患。 | |
电池及其零部件 | 铅酸电池专用充电器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触电、火灾 |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
电池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火灾 | 过充电、壳体阻燃性、常温容量。 | |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着火、火灾 | 熔断器保险丝负载偏高,当导线意外短路或电负荷过大时,线路产生异常电流,熔断器保护不能达到预期要求,可能会引起着火甚至引发火灾。 | |
清洁卫生电器具 | 真空吸尘器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人身危害 | 1.产品的电源适配器使用圆型插头,不能与标准插座匹配,若强行插入标准插座,可能存在触电的危险;2.产品说明书缺少水平放置架安装说明,如果水平放置架没有固定,器具放在放置架上会翻倒,可能造成消费者受伤。 |
快热式电热水器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触电 |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 |
燃气用具及零件 | 家用燃气灶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一氧化碳中毒、火灾 | 热负荷、燃气导管、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热效率。 |
台式家用燃气灶具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一氧化碳中毒 | 由于产品存在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项目不符合GB 16410-2007标准要求,可能引起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 |
家用燃气灶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氧化碳中毒 | 热负荷、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 | |
美容、保健电器具 | 电吹风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火灾 | 1.扇叶停止转动后电吹风继续工作出现起火,可能引燃其他物品,存在安全隐患;2.电源线在接线端未可靠固定,可能引起电击危险。 |
卷发棒 | 澎湃新闻 | 烫伤 | 卷发棒在使用过程中爆炸,致其右小臂二度烫伤。 | |
通风电器具 | 吸油烟机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触电 | 能效等级-全压效率、待机功率、关机功率、常态气味降低度、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
吸油烟机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 | 由于产品接地措施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和GB 4706.28-2008标准要求,可能引起触电的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 |
换气扇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 |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27-2008标准要求,存在触电的风险。 | |
电吹风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火灾 | 1.铭牌上缺少安全使用的符号或者相关警告语,不能正确引导消费者使用,可能引起电击危险;2.说明书上缺少电源软线更换说明,不能正确引导消费者使用,可能引起电击危险;3.扇叶停止转动后电吹风继续工作出现起火,可能引燃其他物品,存在安全隐患;4.电源线横截面面积低于标准要求,可能引起起火危险。 |
(五)文教体育用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本册类文具 | 外语练习簿、小楷簿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划伤等人身危害 | 因装订针压力不够,导致存在危险锐利尖端,消费者在使用中存在划伤手的风险。 |
作文本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划伤等人身危害 | 因制造原因导致生产的中作文本存在危险锐利尖端,铁钉外翘,消费者在使用中存在划伤的风险。 | |
笔 | 笔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化学危害、窒息 | 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笔套安全。 |
固体胶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化学危害 | 游离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 | |
文件夹类文具 | 试卷夹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化学危害 | 金属夹具可能会出现大面积的锈点斑点等,产品表层遭到破坏会释放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耐腐蚀级别不达标,产品容易生锈和断裂,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消费者接触到内部或表面腐蚀的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
修改类文具 | 橡皮擦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化学危害 | 邻苯二甲酸酯。 |
绘图橡皮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化学危害 | 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 | |
运动防护用具 | 运动头盔(头盔)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人身危害 | 盔佩戴装置稳定性、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头盔质量。 |
运动头盔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人身危害 | 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不足和头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不足,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当意外发生时,头盔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缓冲效果,可能导致消费者受伤。 |
(六)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电动自行车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人身危害 | 1.后、侧反射器和脚蹬反射器反射亮度值低,消费者在光照不足的情况下骑行,不易被其他机动车辆驾驶者有效辨识,可能发生交通事故;2.前灯和后灯亮度值低,消费者夜晚骑行时,不易观察清楚路面情况,可能发生意外;3.蓄电池与电池组盒未合理匹配,如电池被篡改会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可能引发事故。 | |
电动自行车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身危害 | 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 | |
电动自行车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火灾 | 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易造成蓄电池晃动或被篡改,改变电池容量或电压,产生晃动易引起电打火,存安全隐患。 | |
电动自行车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人身危害 | 蓄电池与电池组盒未合理匹配,如电池被篡改会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可能引发事故。 | |
电动自行车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火灾 | 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标准,易导致电动自行车故障,无法起到保护作用引发火灾,存安全隐患。 | |
电动自行车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人身危害 | 超速、无提示音、后灯亮度较低,可能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未安装充电短路保护装置可能引发过热、起火等安全隐患。 | |
电动自行车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人身危害 | 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防碰擦、反射器、蓄电池防篡改、照明、短路保护、车速限值。 |
(七)日用杂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纸巾 |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微生物危害 | 细菌菌落总数。 | |
卫生纸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微生物危害 | 细菌菌落总数。 | |
清洁清扫类工具 | 胶棉拖把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划伤等人身危害 | 由于拖把杆边缘未作平滑处理,在极端情况或长期使用,把手可能脱落,可能存在划伤皮肤的安全隐患。 |
眼镜成镜 | 老视成镜、定配眼镜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视力损害 | 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 |
烟花爆竹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身危害 | 药量、引燃时间。 | |
烟花爆竹 |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身危害 | 部件-引燃装置-引燃时间、部件-引燃装置-引火线牢固性、药量、燃放性能-计量误差。 | |
按摩椅 |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身危害 |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连续骚扰电压、标志和说明。 | |
按摩器具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 人身危害 | 结构、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标志和说明。 | |
箱、包及类似用品 | 学生书包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身危害 | 振荡冲击性能、行走性能、滚筒冲击性能不合格。 |
学生背包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化学危害 | 拉链头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不符合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长期接触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 |
行李箱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人身危害 | 由于在负重状态下使用时走轮箱体连接处可能出现开裂情况,存在对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的隐患。 | |
学生背包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人身危害 | 学生背包产品在负重状态下使用,包体容易发生脱落或开裂,存在人身伤害风险。 | |
镜子类制品 | 镜子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划伤等人身危害 | 镜子的墙壁安装配件有破裂的风险。镜子安装上墙后,墙壁安装配件的破裂可能会导致镜子掉落,划伤消费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八)日用化学制品及卫生用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洗涤剂及消毒剂 | 多用途清洁剂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微生物危害 | 部分含有细菌,包括绿脓杆菌(一种广泛存在于土壤和水中的环境生物)。绿脓杆菌可能会对免疫功能受损或低下的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 |
(九)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计算机电源 | 电脑开关电源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触电 | 1.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绝缘穿透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使用人员可能有触电危险;2.接地电阻过大,保护接地连接导体容易损坏,有触电危险。 |
移动通信设备 | 充电宝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燃烧、火灾 | 由于生产制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可能存在产品过热的现象,消费者在极端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有燃烧的风险。 |
(十)食品相关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来源 | 风险类型 | 风险项目 |
食品用容器 | 炒锅(宜家)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 化学危害 | 炒锅涂层材质含有“聚四氟乙烯”,未标识涂层“使用温度不得高于250°C”(长时间空烧或者加热至油沸腾可能超过250°C);可能导致消费者误用,在长时间空烧或者加热至油沸腾的情况下会破坏涂层,增加部分涂层中的物质迁出的几率,存在污染食品的风险,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伤害。 |
筷子(宜家)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 化学危害 | 筷子材质含有“聚苯硫醚”,未标识产品“使用温度不得高于121°C”;可能导致消费者误用,在温度过高的情况下,材料聚苯硫醚可能发生材质状态改变,污染食物,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伤害。 | |
一次性纸杯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化学危害 | 因杯口距杯身15mm、杯底距杯身10mm内有印刷图案,在使用中杯口会频繁与嘴唇接触,易接触到可能含有的苯和甲苯等有害物质的印刷油墨,可能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安全隐患。 | |
密胺盘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学危害 | 三聚氰胺特定迁移量。 | |
日用瓷器(被、碗)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身危害 | 抗热震性。 | |
餐盘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微生物危害 | 大肠菌群。 | |
PP塑杯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人身危害 | 因塑杯外包装袋透气孔过大,导致产品拆包后放置储存过程中蚊虫携带细菌病毒进入到塑杯里,存在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 | |
一次性竹筷 | 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 扎伤等人身危害 | 与食物接触端6cm有毛刺,消费者在使用时可能存在扎伤手指、嘴唇,毛刺脱落还会跟随食物一起被食入口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
二、国外信息
摘要:以下信息来源于欧盟安全门系统(Safety Gate: the EU rapid alert system for dangerous non-food products)、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United State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缩写CPSC)、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 Consumer Commission)、日本后生劳动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平台等公开通报和召回信息。本次统计86条产品信息为2023年1月至3月的数据。
(一)儿童用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玩具 | 磁性玩具 | 拉脱维亚 | 呛噎、人身危害 | 玩具由带有高磁通量的小部件(球)制成。如果儿童吞下它们,它们可能会相互吸引,造成肠梗阻或穿孔。 |
孔明灯 | 德国 | 火灾 | 孔明灯会不受控制地上升,失去控制地被风吹走。当火焰尚未熄灭时,它可能会降落在任一地方并引起着火。 | |
化装舞会面具 | 德国 | 烧伤 | 面具材料易燃,火焰传播过快。如果着火,可能导致使用者烧伤。 | |
玩具电话 | 匈牙利 | 听力损伤 | 玩具产生的声压级过高(测得值高达81.1dB)。这可能导致永久性或部分听力损失。 | |
带LED灯的头箍 | 芬兰 | 人身危害 | 电池仓很容易被打开,使得纽扣电池可被接触。儿童可能把它们放进嘴里,如果吞食,可能会对儿童的胃肠道造成损害。 | |
塑形黏土 | 意大利 | 化学危害 | 硼的迁移量过高(测得值高达1940mg/kg)。摄入或接触过量的硼会损害儿童的生殖系统,危害儿童健康。 | |
玩具水晶泥 | 意大利 | 化学危害 | 玩具水晶泥中硼的迁移量过高(测得值高达2331mg/kg)。摄入或接触过量的硼会损害儿童的生殖系统,危害儿童健康。 | |
电动玩具 | 捷克共和国 | 环境危害 | 焊接接头含有过量的铅(测得占重高达46.7%)。铅存在环境风险。 | |
玩具枪套装 | 波兰 | 呛噎、割伤、视力受损 | 射弹的吸盘可能会轻易脱落。儿童可能会把它们放进嘴里,导致呛噎。此外,防护眼镜很容易碎裂,形成锋利边缘,可能导致割伤或眼睛受伤。 | |
塑料玩具 | 爱尔兰 | 化学危害 | 玩具释放过量的双酚A。双酚A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会影响乳腺、生殖和免疫系统,并可能损害大脑发育,对儿童产生不良影响。 | |
多功能玩具 | 意大利 | 化学危害 | 产品的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EHP和DBP。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 |
塑料制洗澡书 | 意大利 | 化学危害 | 产品的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EHP。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 |
充气球 | 波兰 | 化学危害 | 玩具含有过量的DIBP。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 |
玩具毯子、毛绒玩具 | 芬兰 | 呛噎 | 由于某些接缝的缺陷,玩具的纤维填充材料易被接触。小部件(尾巴)可能很容易从玩具上脱落。幼童可能会把填充材料或小部件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 |
挤压玩具、毛绒玩具 | 波兰 | 呛噎、窒息 | 小部件(眼睛)可能很容易从玩具上脱落。幼童可能会把它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 |
拼图游戏垫 | 波兰 | 呛噎、窒息 | 垫子上有容易脱落的小部件。儿童可能会把它们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 |
河豚玩具 | 罗马尼亚 | 呛噎 | 小部件(河豚的软尖刺)可能轻易从玩具上脱落。幼童可能会把它们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 |
多功能玩具 | 意大利 | 化学危害、呛噎、听力受损 | 产品的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EHP和DBP。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玩具会释放小部件,儿童可能会将其放入口中,导致呛噎。声压级过高(测得值高达82.4dB),这可能导致永久性或暂时性听力受损。 | |
服装鞋帽及饰品 | 儿童睡衣 | 美国 | 起火 | 的儿童睡衣不符合联邦儿童睡衣的易燃性标准,存在烧伤儿童的风险。 |
充气式儿童服装 | 爱尔兰 | 烧伤、着火、人身危害 | 儿童服装易燃,如果穿着它靠近火焰,可能会着火并引起火灾。使用者和/或旁观者可能会导致烧伤和/或受伤。 | |
儿童长裤 | 罗马尼亚 | 人身危害 | 拉绳可能成为儿童各种活动中的羁绊,导致受伤。 | |
儿童夹克 | 罗马尼亚 | 呛噎 | 夹克上的装饰性小部件(小圆珠子和流苏)可能轻易从产品上脱落。幼童可能会把它们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 |
童车 | 儿童电动平衡车 | 法国 | 化学危害、人身危害 | 车把的塑料部分含有DEHP、DIBP和DINP。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和肝脏损伤。此外,儿童在骑乘平衡车时可达到过高速度且制动能力不够,存在事故发生的风险。 |
折叠式婴儿车 | 保加利亚 | 摔伤等人身危害 | 支撑婴儿车结构的铆钉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断裂。幼儿可能会从婴儿车上跌落并受伤。此外,腰部束缚处松动,未能提供有效保护。 | |
儿童家居 | 儿童高脚椅 | 瑞典 | 摔伤等人身危害 | 这种结构使高脚椅的座位可以滑动并脱落。儿童可能会从椅子上摔落,导致受伤。 |
高脚椅 | 美国、加拿大 | 摔伤等人身危害 | 高脚椅可能会断裂,对儿童造成跌倒危害。 | |
婴儿床栏杆 | 美国 | 窒息等人身危害 | 如果婴儿在婴儿床栏杆上滚动或以阻碍呼吸的姿势移动,婴儿可能会窒息。根据联邦法律,禁止使用衬垫式婴儿床栏杆。 | |
婴儿车床铃 | 波兰 | 呛噎、窒息 | 婴儿车床铃的铃铛和所有部件都可能很容易脱落并碎裂,形成小部件(摇铃元件或其他小部件)。儿童可能会把这些小部件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 |
儿童竹碟 | 美国 | 化学危害 | 铅和甲醛含量过高。铅和甲醛有毒性,如果被儿童摄入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 |
与奶瓶和安抚奶嘴一起出售的玩具 | 美国 | 呛噎、窒息 | 奶瓶和安抚奶嘴配件存在致儿童呛噎的风险。 | |
婴儿摇椅 | 美国 | 窒息等人身危害 | 婴儿在不受约束或其他情况下,从仰卧翻身变成俯卧或侧躺之后,在摇椅中已发生婴儿死亡事故。 | |
婴儿背带 | 德国 | 人身危害 | 由于婴儿背带上的连接配件不充分,支撑不足,婴儿可能会滑出背带。婴儿可能会摔落并导致受伤。 | |
儿童睡袋 | 美国 | 呛噎 | 拉链可能会从睡袋上脱落,存在呛噎的风险。 |
(二)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鞋 | 靴子 | 爱尔兰 | 人身危害 | 靴子内含有暴露的钉子,可能会导致受伤,例如小幅度穿透皮肤。 |
安全鞋 | 斯洛伐克 | 人身危害 | 安全鞋的脚趾区域的不能充分抵抗压力,因此产品不能提供预期的保护。使用者可能会受伤。 |
(三)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金属床架 | 美国 | 人身危害 | 床架组装套件不包括用于安装在框架角落的加固支架,这可能导致框架坍塌,造成伤害危险。 | |
办公椅 | 美国、加拿大 | 摔伤等人身危害 | 当消费者坐在椅子上时,椅背可能会从椅子底座上断裂或脱落,存在致人跌落的风险。 | |
成人床辅助栏杆 | 美国 | 窒息等人身危害 | 床栏杆连接到成人的床上时,使用者可能会被困在床栏杆内或栏杆和床垫侧面之间。存在严重的被困风险和窒息死亡的风险。 |
(四)家用电器及电器元件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空气调节器 | 空气净化器 | 德国 | 触电 | 电极比覆盖它的外壳长,所以通过出风口的棚格可以接触到离子发生器的电极。使用者可能从可接触的带电部件处遭受电击。 |
厨房电器具 | 热巧克力壶 | 美国、加拿大 | 着火 | 热巧克力壶被错误地标记为可用于微波炉。如果用微波炉加热,壶上的金属漆会冒出火花,存在着火的风险。 |
电热水壶 | 波兰 | 烧伤、电击、着火 | 产品可能会过热,导致烧伤或着火。此外,绝缘性能和防水性能不足。带电部件可被接触,使用者可能会遭受电击。 | |
轻便电炉 | 斯洛伐克 | 触电 | 产品的底盖没有正确地连接到保护套,如果发生绝缘故障,它可能会成为带电部件。接地系统缺少柔性元件,可能存在电击的风险。 | |
空气炸锅 | 美国、加拿大 | 火灾 | 空气炸锅中的电线连接可能会过热,造成火灾和燃烧危害。 | |
电饭煲 | 法国 | 触电 | 设备插脚(要用插头连接)的温度过高。使用者可能会遭受烧伤。此外,产品内部会漏水,可能会导致使用者遭受电击。 | |
灯具及照明装置 | 灯串 | 立陶宛 | 触电 | 电气绝缘不足,初级电路和可接触次级电路之间的带电间隙/爬电距离不足,使用者可能会遭受电击。 |
灯串 | 匈牙利 | 烧伤、电击、着火 | 缆线未正确固定且过细,可能会过热导致烧伤或着火。可接触的电线绝缘不足,因此使用者可能触摸到可接触的带电部件,并遭受电击。 | |
狩猎头灯 | 美国 | 烧伤、着火 | 灯上的电线短路会造成电线发热或熔化,造成燃烧危险。 | |
头灯 | 立陶宛 | 烧伤、着火 | 产品由易燃材料制成,充电时可能会过热,导致着火和烧伤。 | |
美容、保健电器具 | 卷发棒 | 爱尔兰 | 触电 | 绝缘击穿不符合绝缘要求。这可能导致电击。 |
吹风机 | 意大利 | 触电 | 吹风机没有热切断路功能,外壳的塑料材料可燃,在使用过程中可能过热并着火,导致使用者烧伤。电源线未得到适当保护,不能防止拉扯和扭折。内部导体过细,如果电源连接线的内部导体断裂或松动,带电(运行)部件可被接触,可能导致使用者遭受电击。 | |
燃气用具及零件 | 燃气灶 | 美国 | 一氧化碳中毒 | 燃气灶的烤箱在使用时会排放危险水平的一氧化碳(CO),存在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的严重受伤或死亡风险。 |
清洁卫生电器具 | 真空吸尘器 | 美国、加拿大 | 着火 | 真空吸尘器电池组内的电路板可能会过热和冒烟,存在着火的风险。 |
无线吸尘器 | 罗马尼亚 | 烧伤、着火 | 电池可能会过热,使用者可能会被烧伤,或者产品可能引起着火。 | |
电力器具专用配件 | 旅行适配器 | 斯洛伐克 | 触电 | 产品的电气强度和绝缘性能不足。使用者可能会从可接触的带电部件处遭受电击。 |
USB充电器 | 德国 | 触电 | 插头不符合所要求的尺寸,电源装置的初级和次级电路之间的绝缘不足。因此,可接触的部分可能会带电,使用者可能会遭受电击。 | |
墙壁插座 | 罗马尼亚 | 触电、着火 | 接触端点会随时间氧化,产生不良接触并增加电路中的电阻。这将导致热量释放或产生电弧,这两者都会引起着火,并且使用者可能会遭受电击。 | |
墙壁嵌入式插座 | 德国 | 触电、着火 | 产品的侧面保护触点不能承受机械应力,插头连接器的弹簧作用不足,初级电路和次级电路之间的绝缘不足,插座盖上的螺丝容易被拆卸,产品插座盖的塑料可能会熔化。接触压力不足,产品可能会过热。使用者可能会触摸到带电部件,遭受电击,产品还可能引起着火。 | |
电源延长线 | 罗马尼亚 | 电击、着火 | 插座和插头上有接地触点,但缺少接地电路,且电源未正确连接到产品上。这可能导致电击。此外,产品包装上标明了10-16A,但缆线过细,当插入超过2500W的电源设备时,会导致电源延长线过热。 | |
电热毯和电热垫 | 美国 | 着火、烧伤 | 电热毯和电热垫的控制器可能会发生故障,存在着火和热灼伤的风险。 | |
电暖器 | 立陶宛 | 烧伤、电击 | 电暖器罩可能会过热,使用者可能会被烧伤。此外,电线绕过接地端,可接触部件可能会变得带电。使用者可能会遭受电击。 | |
火桌 | 美国 | 着火 | 燃气软管可能与隔热罩接触,熔化软管并点燃火桌,存在着火的风险。 | |
锂离子电池 | 美国 | 着火、烧伤 | 电池可能会过热,存在热烧伤和着火的风险。 |
(五)文教体育用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圆珠笔 | 芬兰 | 化学危害 | 圆珠笔装饰物的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EHP。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 |
激光笔 | 匈牙利 | 视力损伤 | 激光束过强,眼睛直视激光束会导致视力受损。 | |
运动防护用具 | 头盔 | 美国 | 人身危害 | 不符合美国CPSC联邦安全标准关于自行车头盔的位置稳定性和固定系统性要求。头盔在发生碰撞时可能无法提供保护,存在头部受伤的风险。 |
马术头盔 | 美国、加拿大 | 人身危害 | 不符合ASTM F1163-15标准对此类头盔的冲击要求,对摔倒的骑行者存在冲击受伤风险。 | |
壶铃 | 塞浦路斯 | 化学危害 | 产品的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EHP。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
(六)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助动自行车及其零件 | 电动自行车 | 美国 | 人身危害 | 前叉可能会裂开,造成碰撞危险。 |
脚踏自行车及其零件 | 自行车把手、自行车 | 美国 | 人身危害 | 自行车把手可能会在安装制动/变速杆处破裂并发生碰撞,存在致人受伤的风险。 |
自行车 | 保加利亚 | 人身危害 | 前叉的转向管可能会断裂,导致使用者摔落并受伤。 |
(七)日用杂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烟花爆竹产品 | 烟花 | 比利时 | 烧伤 | 燃烧的碎片可能会从烟花中掉落,并落在地面的安全距离内。因此,使用者或旁观者可能会被这些部件击中,导致烧伤。 |
烟花 | 丹麦 | 烧伤、听力受损 | 烟花点燃和爆炸之间的时间过短,使用者或旁观者可能会被坠落的燃烧烟火效果击中,导致烧伤;噪声级过高,可能会导致听力受损;烟花可能会爆炸或释放离地面过近的燃烧物质,导致旁观者烧伤。 | |
珠宝首饰及类似品 | 手链 | 瑞典 | 化学危害 | 银色圆柱形部分含有过量的铅。铅对人体健康有害,能够在体内积聚,导致神经发育毒性,也可能影响母乳喂养的婴儿或孕妇的胎儿。 |
首饰组合 | 德国 | 化学危害 | 吊坠的孔眼含有过量的镉。镉对人体健康有害,能够在体内积聚,可能会损伤肾脏和骨骼,并诱发癌症。 | |
戒指 | 德国 | 化学危害 | 产品释放过量的镍。镍是一种强致敏剂,如果存在于与皮肤直接并长时间接触的物品中,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 | |
腕表 | 挪威 | 化学危害、环境危害 | 腕表表带含有过量的DBP、DEHP、DIP和DIBP,以及短链氯化石蜡(SCCPs)。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SCCPs持续存在于环境中,低浓度即对水生生物有毒,能够在野生动物和人类中生物积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存在风险。 | |
手机臂包 | 挪威 | 化学危害、环境危害 | 产品的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EHP和短链氯化石蜡(SCCPs)。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SCCPs持续存在于环境中,低浓度即对水生生物有毒,能够在野生动物和人类中生物积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存在风险。 | |
儿童背包 | 意大利 | 化学危害 | 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EHP,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 |
化妆包 | 匈牙利 | 化学危害 | 塑料材料含有过量的DEHP。这种邻苯二甲酸盐可能会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伤。 | |
镜子类制品及零配件 | 镜子 | 波兰 | 割伤等人身危害 | 将镜子固定在墙上的配件很容易损坏。因此,镜子可能会掉落并碎裂,导致玻璃碎片造成割伤或受伤。 |
头发装饰用物品 | 发夹 | 法国 | 化学危害 | 产品释放过量的镍。镍是一种强致敏剂,如果存在于与皮肤直接并长时间接触的物品中,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 |
(八)日用化学制品及卫生用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日用化学杂品 | 香薰蜡烛 | 美国 | 着火、人身危害 | 产品在点燃时可能会燃烧,导致玻璃容器破裂,存在着火和受伤的风险。 |
蜡烛 | 芬兰 | 烧伤、着火 | 蜡烛涂层可能燃着并持续燃烧,火焰异常地大,存在火灾风险。 |
(九)电子及信息技术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移动通信设备 | 充电宝 | 美国 | 着火 | 充电宝的锂离子电池可能会过热,存在着火的风险。 |
影像投影仪 | 户外激光投影仪 | 意大利 | 视力受损 | 激光束过强。眼睛直视激光束会导致视力受损。 |
(十)食品相关产品
类型 | 产品名称 | 通报国家 | 风险类型 | 通报原因 |
食品用容器 | 咖啡杯 | 爱尔兰 | 呛噎、窒息 | 玻璃杯内的小玻璃心型装饰可能会脱落。幼童可能会把它放进嘴里,导致呛噎。 |
三、深度报道
(一)儿童学习椅脚轮不能锁定?好玩?好险!
有滚轮的儿童家具移动便捷、趣味性高,受到许多消费者的青睐。但小小的脚轮固定器却可能有大大的安全隐患。
1.案情简介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移送单,显示上海某公司网上销售的儿童学习椅经抽样检验,“5个脚轮不能被锁定”不符合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5.1.8其他e)规定:除转椅外,安装有脚轮的产品应至少有2个脚轮能被锁定或至少有2个非脚轮支撑脚。当事人销售的有脚轮的儿童学习椅5个脚轮均不能被锁定,容易导致儿童遭受人身伤害,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了隐患。
2.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的行为。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3.儿童家具购买提示
标签上,应查看标识、包装是否完好,查看标签以及产品说明书是否明示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外观上,查看是否有尖锐的边缘刮手,家具上的孔洞及间隙是否有卡住儿童肢体的风险。
使用时,可折叠、带滚轮的儿童家具,注意是否有锁定止动装置,避免造成家具倾翻,导致儿童压伤、摔伤。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
(二)定位手表沦为社交神器,儿童智能手表里或潜藏“大灰狼”
儿童智能手表越来越社交化,对孩子来说弊大于利,孩子接触过多、过于成人化的网络信息,容易心理早熟,可能沉迷于虚拟网络社交
儿童智能手表收集的生物识别、行踪轨迹等儿童个人信息实际上均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收集时应当坚持最小收集原则,必须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这是一条不得逾越的红线
家长应该筑牢第一道“防火墙”,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变化,提升孩子的社交沟通能力。企业在研发产品时也应该“做减法”,功能设计要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满足其实际需要
“智能手表里暗藏‘大灰狼’!”这句话如今已成为北京市民刘维和女儿聊天时的口头禅。
刘维的女儿今年8岁,沉迷于“表圈”(智能手表好友圈)近3年时间。往常,他放任女儿和好友互动,认为孩子有自己的社交圈很正常。直到刚刚过去的这个寒假,他偶然发现,女儿的智能手表里面竟然加了不少陌生人,其中有声音像中年男性的人频繁发来一些性暗示的语言,他这才警惕起来。
近年来,儿童智能手表的功能不断延伸,除了定位、接打电话外,还可以微聊、视频通话、拍照发好友圈、留言评论等,甚至内置益智游戏,又有支付功能,俨然一部微型智能手机。
多位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家长担心,孩子通过智能手表无限制添加好友存在安全隐患,本来有益于孩子的“定位手表”沦为“社交神器”;同时,智能手表功能繁杂,孩子容易沉迷其中,导致注意力不集中、视力降低、睡眠不足等健康问题;还可能暗藏诱导消费、暴露隐私和被不法利用的风险。
儿童智能手表是否应该回归健康与安全核心功能?又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手腕上的安全”?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1.智能手表风靡一时,功能繁杂容易成瘾
由于功能实用、趣味性强,近年来,儿童智能手表从“满足家长”到“取悦孩子”,越来越受到未成年人的青睐。
根据中国产业研究院《2022-2027年中国儿童智能手表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研究报告》,目前中国5岁至12岁的儿童数量约为1.7亿人,儿童智能手表的市场普及率约为30%,基本上3个孩子当中就有1个孩子有智能手表。其中智能手表在城市儿童的市场普及率至少过半。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搜索发现,儿童智能手表的价格从几十元至数千元不等,品牌包括小天才、华为、小米、360等。在产品详情介绍页面,记者看到,不少儿童智能手表都预装了聊天、音乐、作业、故事、钱包等多种应用程序,支持拍照摄像、身体监测及支付等功能。其中的聊天软件可以发语音、图片、表情包,或者视频通话,也有类似社交朋友圈的功能,手表好友可以互相点赞或评论。
以小天才手表为例,起初主打“双向通话”,随后逐渐升级迭代增加了各种功能,价格从398元到1999元不等。豪华版的功能更加丰富,某电商平台上销量达2000+。
刘维介绍,其女儿从幼儿园到三年级,用了两代智能手表,最初是为了随时了解孩子的位置,和孩子通话,如今这两项功能反而被弱化了,社交、娱乐、购物、拍照等功能越发突出,“像个集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小型智能手机,孩子像着了迷一样,天天捧着手表玩儿。手表里的好几个陌生人,不知道是在什么情况下添加的”。
发现问题后,刘维立即把女儿手表里的陌生人全删了,并赶紧设置了“加好友需家长同意”模式。
广东中山某小学王老师告诉记者,其所在班级几乎人手一个智能手表,学生们特别喜欢聊天、拍照、朋友圈等玩法,上课都无法集中注意力,“为了不影响上课,只好采取集中保管的方式”。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静思分析,智能手表在满足未成年人便捷生活需要的同时,也能满足他们的心理需求,如安全感、归属感及成就感,使其越来越受到孩子们的青睐。
“他们在智能手表聊天群里随时可以得到‘有呼必应’的被重视的归属感,加上智能产品开发者挖空心思设计让孩子们上瘾的钓鱼式黏附机制,让没有足够认知能力的孩子认为,应用智能手表是一种能够阔步于浪尖潮流的炫酷体验,误以为智能手表有时候可以替代一些成长过程中的真实需求。”李静思说。
2.沉迷虚拟社交网络,弊大于利需要警惕
“碰一碰手表,加个好友吧。”如今,这句话成了不少儿童社交时打招呼的见面语。记者随机采访北京、湖南等地10多个未成年人发现,智能手表中的社交功能最受孩子们欢迎。
如7岁的北京女孩琳琳就特别喜欢和人加好友,“好玩”“随时聊天”是她加好友的动力。前不久,她加了一名刚认识的女孩为好友,隔三岔五便给对方发短视频或者视频聊天,分享自己的日常。12岁的湖南男孩康康热衷于加好友的理由是,发朋友圈后,看到好友为他点评赞,特别有成就感。
对于此类现象,不少家长表示担忧:很多成年人都抵挡不住手机的诱惑,一刷就很难停下来,更何况孩子。还有家长经常看到孩子半夜躲在被窝里用手表聊天。
“尤其是碰一碰就能加陌生人为好友,更可怕,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更不知道加了好友后对方会和孩子产生什么联系,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湖南长沙市民赵蕾吐槽道。
赵蕾的孩子今年9岁,使用智能手表近1年时间,起初还老老实实地只用手表和她通电话,可不到1个月便自行学会了手表里各种应用程序的使用,如今只要看到同龄人,便会凑上去嚷嚷着加好友。
在她看来,儿童智能手表越来越社交化,对孩子来说弊大于利,“通过智能手表,孩子会接触过多、过于成人化的网络信息,容易心理早熟,可能沉迷于虚拟网络社交,降低在现实世界与人交往的意愿”。
李静思也提出,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期,自制力和自律性较弱,网络社交容易让他们产生获得感和满足感,痴迷于智能手表发圈、打卡可能会加剧网络依赖甚至导致网络成瘾。同时,智能手表的一些智能卖点,也会在无形中淡化孩子的主动思考能力,如遇到不会的字和词,问一句便可呈现答案。
3.诱导消费涉嫌侵权,泄露隐私触碰红线
除了担心孩子沉迷网络社交外,赵蕾还提出一个问题:她为孩子购买的某品牌智能手表中,有软件诱导孩子消费,且该款软件在不使用支付密码的情况下也能扣款。
记者注意到,在某第三方投诉平台上,有关儿童智能手表的投诉中,有不少与诱导消费有关。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曾发文称,多名家长投诉反映,儿童智能手表绑定的家长端并未开启免密支付和支付确认,而小孩在手表端购买游戏服务却能直接从家长端扣款。
另外,儿童智能手表中还存在部分游戏软件重复扣款、多次扣款等问题,孩子在使用时极易被广告推送或游戏内容吸引,甚至进行大额充值消费。
“儿童手表的使用群体为3周岁至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支付行为无效,可由家长否认其效力。若因此给儿童或家长造成经济损失的,儿童和家长还可要求存在过错的商家承担赔偿责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秀军说。
他提出,儿童智能手表诱导消费不仅违反我国广告法“针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的规定,还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的规定,相关部门可依法查处。
“若儿童智能手表厂家或服务提供者未与儿童和家长达成任何消费协议,未做任何提示或告知即自行扣费,属于盗窃行为,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杜秀军说。
有的儿童智能手表还存在隐私暴露风险。记者注意到,一些版本和配置比较老旧的儿童智能手表没有相应的隐私设置,安装App无须用户授权便可开启多种权限,通过远程获得未成年人的人脸图像、位置和对话等隐私信息。
“如果有不怀好意的人入侵手表,那么这款本来可以省心的产品就变成一款‘跟踪器’了,如何保障孩子的安全?”赵蕾不无担忧地说。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的儿童智能手表消费调查报告,17.11%的消费者表示遇到过儿童智能手表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32.89%的消费者表示希望可以针对儿童智能手表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手表的信息安全性。
此前,“3·15信息安全实验室”对电商平台一款销售量达“10万+”的儿童智能手表的测试结果显示,由于手表使用的操作系统过于老旧,没有任何权限管理要求,恶意程序可以在儿童和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轻松植入,并获取孩子的位置、人脸图像、录音等隐私信息。
“儿童智能手表在收集信息方面的不合规现象亟须引起重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负责人张晓冰说,儿童智能手表收集的生物识别、行踪轨迹等儿童个人信息实际上均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收集时应当坚持最小收集原则,必须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这条红线不得逾越。
张晓冰同时提醒,未成年人对网络风险的识别能力较弱,在使用智能手表的过程中容易泄露照片、视频、实时定位、个人情况、父母信息等个人信息,造成隐私泄露。在此基础上,可能被一些不良分子利用,他们通过手表伪装成孩子的同龄人,诱导其消费或者下载不良软件,甚至可能诱骗孩子违法犯罪。
4.推强制性国家标准、设计备案功能审核
在儿童智能手表逐渐成为孩子“标配”电子产品的背景下,其存在的问题亟须引起重视。
多名受访专家提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应该形成合力,织密安全网。加强行业审核与监管,规范健康指引标准。可考虑将儿童接触社交媒体纳入监管范围,发布关于儿童智能产品的设计与推广指导规定,让企业在开发相关产品时有法可依。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1月,国家标准GB/T 41411-2022《儿童手表》正式实施。受访专家认为,落实国家标准有助于进一步保护儿童个人信息。该标准目前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根据实施情况,如果有必要,可将其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厂家在儿童智能手表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等环节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李静思提出,儿童电子产品的设计要与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相契合,以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为要旨。针对未成年人自控力较弱的特点,厂家在家长端的设置上应该更加精细化,根据未成年人的不同特点设定不同的使用规则。
张晓冰从行业监管层面提出意见,她认为应该推动儿童智能手表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审核与监管,制定儿童智能手表行业安全标准,出台儿童智能手表模式规范,鼓励行业定期发布相关调查报告,披露行业发展趋势及未成年人保护状况等相关问题。
“政府也要加强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或平台,一律严格追责,让全社会真正形成关爱儿童、尊重儿童的社会氛围和社会理念。着力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出台,将儿童接触社交媒体纳入条例保护范围,加强儿童智能手表的设计备案和功能审核。”张晓冰说。
杜秀军则建议,一方面,要定期开展儿童智能产品危害和心理健康教育课,举办学生和家长网络素养讲座,让学生增强自身抵御不良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家长和学校应当正确引导孩子通过丰富业余爱好、提升社交能力、增加趣味活动等,建立健康互动的交往关系,鼓励孩子线下“现实社交”。
北京家长陈晨对此深有同感。他认为家长应该筑牢第一道“防火墙”,多关注孩子的身心变化,提升孩子的社交沟通能力。企业在研发产品时也应该“做减法”,功能设计要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回归健康与安全核心功能,满足儿童实际需要,同时要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避免因为程序漏洞导致儿童的身心安全受到威胁。
来源:澎湃新闻
四、消费提示
(一)存在安全隐患!中小学生使用磁性文具笔风险提示
开学季,有一种好玩又酷炫的磁性笔,在短视频平台风靡。这类磁性笔除书写功能外,还可以利用磁铁部件磁性相斥相吸的特征,进行百变造型成为新晋“网红”。对此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风险警示家长们请注意。
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磁性笔开展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经专家评估认为,14岁以下儿童及中小学生使用磁性笔存在安全隐患。
1.产品概况
磁性笔的材质以磁铁为主,除书写功能外,可利用磁性的原理玩耍。市面上销售的磁性笔主要有三类:百变磁力笔(磁环+钢珠组合)、磁铁转转笔(可折叠带发光或不倒翁装饰)、磁铁钢笔(钢笔+钢珠组合)。
2.风险监测情况
因磁性笔兼具供儿童及中小学生书写和玩耍的特点,本次风险监测检验项目包括笔套安全、增塑剂、机械与物理性能和警告标识。
样品来自抖音、京东商城、拼多多、小红书和天猫商城等网络交易平台的10家销售企业,涉及16批次磁性笔产品。据产品的宣传网页、推广视频和评价留言显示,这类磁性笔大量被儿童及中小学生作为“玩具”用来玩耍。
根据检测结果,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结合磁性笔使用场景和消费者使用习惯,对磁性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评估。专家评估认为,参考玩具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磁性笔普遍存在高磁通量的磁性小零件,不具备保障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人身健康安全的条件,不应提供给14岁以下儿童及中小学生使用。
(1)存在小零件,且磁通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16批次样品的磁环、磁珠等部位可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且实测磁通量指数为167.5kG2mm2-871.3kG2mm2,超过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标准中磁通量指数应小于50kG2mm2的要求。
带有高磁通量的磁性小零件如不慎被儿童误吞,可能导致肠阻塞或穿孔等伤害。
(2)笔套安全不符合标准要求
15批次样品的笔套既可完全进入16mm的圆环量规(意味着不够大),又无通气孔(意味着空气流量不足),不符合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要求。
若儿童不小心吞食或吸入这类笔套,可能存在窒息危险。
(3)存在小球且未设警示说明
7批次样品含有小球,可完全通过实验用小球模板,且未设警示说明,不符合GB 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标准要求中“供36个月及以上但不足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对于‘小球’项目,应设警示说明”的要求。
儿童玩耍时如误吞小球,可能产生窒息危险。
(4)增塑剂含量不符合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要求
3批次样品的可触及的塑料部件中增塑剂含量实测值为3650mg/kg-200000mg/kg,不符合GB 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标准中(DEHP+DBP+BBP)总含量应不超过1000mg/kg的规定。
市市场监管局已将本次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通报相关网络交易经营者,要求相关经营者分析研判风险状况,采取措施妥善防控风险。对于风险监测发现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移交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消费提示
(1)不给孩子购买使用磁通量过高的磁性笔
可以通过将两个磁体之间隔着几张打印纸的方法进行简单测试,如果超过3张打印纸仍能相吸,表明磁通量指数≥50kG2mm2,应避免给孩子使用或玩耍。
(2)文具不宜“玩具化”
文具的主要功能是为学习服务。应当避免购买造型独特、带玩耍功能的文具,孩子们容易把文具上好看的饰物或装饰品当成玩具玩耍,一些小零件或容易脱落的部件也有造成儿童误食的安全隐患。
(3)关注警示标识
不要购买没有中文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没有检验合格证明的文具,根据产品标注的适用年龄段选购使用。
(4)加强家庭看护
因文具、玩具适用的年龄不同,一些文具是允许含有小零件、尖边锐角存在的,而低年龄段的玩具是不允许的。家中有多孩的家庭,要特别注意对孩子使用文具时的看护,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收纳。避免小宝宝将哥哥姐姐的文具拿来当做玩具玩耍后发生伤害事故。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公众号
(二)“笔里藏刀”的危险文具,不应出现在孩子身边
近日,河南一位学生家长上传的一段“笔里藏刀”的视频引发关注。
据河南广电报道,视频中,该家长手握一支圆珠笔,从外观上看,这支笔无论尺寸、规格、重量、颜色,都与普通圆珠笔相似。但当其中一端的笔帽被拔下,露出的竟是一把明晃晃的真刀。据介绍,这支笔是孩子在学校门口买的。
笔里藏刀,显然已经超出了人们对文具的认知。而这样的危险文具,竟然在学校门口就能轻易买到。当刀具混进文具,其危险指数甚至超出了刀具本身,无异于潜藏危险于校园,让人难以觉察,值得引起学校和家长的警惕。
与这位家长手中的“藏刀”笔有所不同,市面上还流行一种手账爱好者使用的“多功能圆珠笔刀”,笔的长度一般为13-15厘米,由笔和工具刀两部分组成,其中刀长5至6厘米且刀锋尖利,若由学生带入校园,其危险性也不容小觑。
此前,就有一名幼儿园老师在晨检时发现,一个孩子带着一支“按动笔”入园,按出来不是笔芯,而是一个美工刀。这位老师随后发文建议,美术用的刻刀应和笔的外貌做出区分,否则容易误导小朋友。
文具就是学习、办公时使用的工具,主要面向的群体是学生。如果说,这些年“花式文具”尚属于生产厂家提高“文具身价”的营销手段,是创意设计范畴,那“形似笔,实则刀”的危险文具,则是植入了安全隐患。这样的危险文具从哪里来,又如何流通于市面,相关部门需要对此予以清查。
要知道,文具并非可以“随意翻新花样”,而是有着严格规范。2022年2月1日起施行的《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对适用于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学生用于学习的用品,与办公文具进行了明确区分,并要求在产品上或其最小包装、销售包装上标明适用年龄。另外,对于手动削笔机、学生圆规、绘图仪尺和美工刀等,因功能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应设置警示说明。
因此,杜绝危险文具,要从生产端到销售端予以全链条规范。文具生产厂家,设计与生产应严格对标新版标准。明确区分笔与刀,不仅外表上要直观,功能上也必须“隔离”——笔就是笔,刀就是刀,而美工刀应清晰可辨,并按规定标注适用年龄。
在流通和销售环节,市场监管部门不妨针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文具店,加大对文具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对不符合新标准的危险文具及相关店铺予以督查查处,消除文具安全隐患。
此外,孩子天然具有好奇心,这也需要学校和家长多留心多查看,加强教育引导,使学生认识到“伪文具”的危险性,增强防范意识与辨别能力,让危险文具远离学生。
来源:新京报